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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一日晚,到站的公車瘖啞地說著「教養院,Home for the Disabled」時,我再次黑線密佈地無言。

沒有用的人,妳到家了;兩天之前的我,可能會爆出洶湧淚水,但最近心寬了好多,尤其是今天一些談話,感謝我永遠的 mentor,美樂蒂,you don't know how much I thank you。

今天,又寫了信到公單位。也可以說,終於為了一直介意不已的事,又寫信給公單位。之前的教養院,被叫作「Educational Institute for the Mentally Retarded」,一個非常不尊重身心能力無法和健康人一般的稱呼;一直很想寫信給公單位反應,但就像我放在包包裡一直沒有投遞的公車乘客反應卡,近來暫時沒有時間、沒有心神去從事長久以來習慣的忿忿不平。

這回,教養院下車要回家的人們,又個個都成了「the disabled」。唉!下週和 Peter 反應一下,如果他接的案正好是可以接觸到公單位相關的人,應該比我的「吼叫信」(Rowling, 2003)快速有效。是的,我覺得受辱;而造成市民受辱感受的公單位,就應該負起責任,而不是撂下一句:「『the disabled』不應該被擴大解釋,你的情緒是你的問題,你不應該要求別人為你的情緒負責。」(Peng, 2006)

還有,如同「the disabled」和早先提過的「小浪子、小霸王」用詞這般令我不以為然的,是文字長久以來的 sexism(想起親愛的 Catherine 知道我論文寫教材裡的性別後,給我的那本 IATEFL 有關 gender stereotyping 的小冊,Catherine Walter 現任職
IOE),更別提翻譯時必須約定俗成地將女性譯名用上「莉」「蒂」「絲」「珊」「妮」等用來辨識 sex 但卻無比 sexism 的字眼。是的,這些都是學術上的怪癖、怪執著,如同傅大為、李家維的那種不委屈苟且。

而我長久以來因為學術關係養成的註明出處習慣(或稱 quotation/reference/citation),是避免剽竊(或稱 plagiarism,但諷刺的是,身在一個 copyright 與 IPR 是如此被需要、被重視的 context 之中,竟被曲解),instead of 責任規避;那些不願承攬責任的人,最是解讀他人言行處事是否可能將責任反之加諸其身。

再嗟!若教學相長與傾囊相授對於我們唸教育的人是一種自然且油然的習性,那麼那些要有了頭銜/給付相對帶來的責任/義務才願意指導引領的人,讓我真切了解到不同領域的人不同的處事與行事。只是,要向管理專才不恥下問的是:管理階層是拔擢「領人有方、帶兵有術之人」抑或「久有長才但封官賜爵後才願領人帶兵之人」?

呃,不對,想起今天美樂蒂提到的「青山說」-【我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亦如是】(辛棄疾,1140-1207),又因為
一篇書評這句【他人笑我太痴狂,我笑他人看不穿】也觸動著我,還是別再忿忿不平了,回復我個純然性情吧!

It is a matter of 「格局」與「大器」,今晚,我也在莉莉安的口裡聽到了那不同於「小眼小鼻、背後放矢」的「格」和「器」。而親愛的狗,我希望我們都活出那「格」和「器」(突然拋下了自己熟練的小情小愛,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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